红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 关于年度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充分调动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积极性,不断提高其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阿州人社94号)、《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阿府发15号)现将年度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补贴范围 (一)、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二)、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不足三年的。(三)、对招用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应缴纳部分。 二、申请补贴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补贴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保险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证明(需加盖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公章及就业所在企业公章) 4、申领人本地银行卡复印件一张 5、四川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二)、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补贴需提供的资料: 1、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失业保险的发票及台帐原件 2、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花名册及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3、招用人员属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证明(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4、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6、四川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三)申请补贴时间 申请补贴时间截止到年11月20日请大家相互转告,过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胥睿 联系- 红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 年11月4日 主管:中共红原县委宣传部 主办:县融媒体中心 主编:袁泉 审核:牟静洪 编辑:杨忠旦真 供稿:红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