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省招考委、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年按照国务院、教育部决定,继续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 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学子可报考 《通知》指出,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其中,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为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原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详见链接),申请考生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试点高校,实施区域为我省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详见链接),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及有关高校的相关报考要求。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学校为我省省属重点高校(详见链接),实施区域仍然为我省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同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通知》要求,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实施范围县的考生,如拟报考相应类别专项计划,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高考报名并按照《四川省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享受录取照顾考生及特殊类型招生考生的申报与公示办法》(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规定的专项计划申报办法自行申报。完成申报后,我省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考生资格审核和复核。同时,申报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2.其他招生高校(23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工业大学、黑龙江大学、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福州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农业大学、 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 我省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学校名单 (按在川招生代码排序) 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科技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西华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川北医学院、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成都大学。(注:年招生学校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本文来源:四川省招生考试指导中心 编辑白磊曼丽 校对唐卓瑶 审核彭禄毅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