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战略部署,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系统化实体化,确保各民族在同步实现现代化进程中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近日,省财政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联合下达年四川省第二批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万元。 其中: 松潘县20万元 理县20万元 茂县20万元 九寨沟县20万元 红原县20万元 汶川中学5万元 壤塘县寄宿制小学5万元 该资金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提质增效及宣传教育等工作,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得到持续巩固深化,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各族干部群众“五个认同”不断增强。 主办单位:阿坝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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