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人民武装部关于交流任用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红原县人民武装部现需交流使用2名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强军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尊重人才,选拔人才,严格程序,确保招聘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二、招聘岗位 文印员1名 财务人员1名 (需要兼任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交流任用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善于学习,工作认真,作风严谨。 5.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优先。 6.符合用人单位政治考核条件。 7.退伍军人优先。 8.具备一定文字功底,有过财务工作、新闻报道经历或对宣传工作兴趣浓厚的优先。 四、报名方式 联系人:扎西多吉干事;报名(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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