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 林 防 火 什么是森林火灾? 凡是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危害和损失的,超过一定面积的林火,就称为森林火灾。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扑救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大火可能造成惨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林火发生后,按照对林木是否造成损失及过火面积的大小,可把森林火灾分为:一般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一般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公顷以上0公顷以下的,或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重伤50人以上人以下的。 引起森林火灾的原因有哪些? 发生森林火灾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可燃物(包括树木、草灌等植物)是发生森林火灾的物资基础; 2、火险天气是发生火灾的重要条件; 3、火源是发生森林火灾的主导因素。 以上三个条件缺少一个,森林火灾便不会发生。大量的事实说明森林火灾是可以预防的,可燃物和火源可以进行人为控制,而火险天气也可进行预测预报来进行防范。 红原县野外用火“十不准” 森林草原火灾是最为严重的自然灾害和公共危机事件之一,因其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援极为困难。当前,随着气温迅速回升,红原县林区草原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增大,林草防火工作进入了紧要期、关键期。在防火期内,林区草原禁止野外用火。现将野外用火“十不准”相关规定明确如下: 枝繁叶茂一百年,化为灰烬一瞬间 森林防火,守卫家园,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 主管:中共红原县委宣传部 主办:红原县融媒体中心主编:袁泉审核:税建雄编辑:万雪供稿:县林草局投稿邮箱:hyxrmtz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