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执行人王某和申请人徐某红一起来到古蔺县法院,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某当场将元案款全部履行完毕。 借款10万元,只还了元 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人徐某红原本是朋友,王某分别于年2月13日、4月3日、4月20日向申请人徐某红共计借款10万元。后经申请人徐某红催讨,被执行人王某向申请人偿还了元,余下元未归还。 该案经古蔺县法院审理,判令王某偿还徐某红借款本金元,并自年2月20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至该款清偿完毕。判决生效后,王某未按判决履行义务,徐某红向古蔺县法院申请执行。 住房被拍卖后,被执行人迅速还款 古蔺县法院在审理该案时,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了王某的一套住房。执行期间,法院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否则将依法拍卖其住房,将所得拍卖款用于偿还申请执行人。但王某仍不履行判决,执行干警遂依法启动拍卖程序,于7月4日在古蔺县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王某被查封的住房。 看到法院将自己房产挂网拍卖,王某才赶紧联系申请人徐某红协商。在住房即将被拍卖的5天前,即年6月29日,被执行人王某从成都赶到古蔺县法院,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与申请人徐某红达成和解协议,当场将案款履行完毕。古蔺县法院依法撤回了对被执行人王某房产的拍卖。 -END- 消息回顾: ●水流湍急!古蔺一孩童不慎落水,3人奋不顾身跳入河里合力救人●泸州接到省上重要任务:带动成渝地区南翼跨越,加快建设川南城际铁路内自泸段●泸州半年考丨书记市长带队,看了叙永、古蔺这些重点项目泸州日报记者曾念责编丨杨茜谢蕤编辑丨袁轶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