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红原县召开全域旅游工作推进暨日干乔国家AAAA级景区创建工作动员大会。 近年来,红原坚持把旅游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来发展,落实“生态为本、特色为根、文化为魂”理念,全力推动文旅相融、农旅互动,着力培育具有红原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文化旅游产品、打造红原文化旅游品牌,催生了一批新业态新产品;坚定不移推进全域旅游景区建设和国家A级景区创建,确保以旅游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惠民生的目标。 会上表彰了创建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全域旅游工作先进个人。 重点来了!!! 小编了解到 为鼓励和调动各类资本在 红原投资发展旅游业的积极性 开发旅游新产品 培育旅游新品牌 拓展旅游新市场 特制定了奖励实施办法 奖励补助措施 奖励补助资金从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列支,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旅游重点项目、特色乡镇(村)、特色业态、经营户予以资金奖励补助。 1.支持旅游景区品牌打造。对评为国家AAAAA级、AAAA级、AAA级的旅游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创建项目经费万元、万元、50万元。 2.旅游饭店上档升级。对评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旅游饭店,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 3.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对评为国家级、省级农业旅游示范点,一次性给予创建经费补助10万元、5万元;对评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乡村酒店(农牧家乐),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对评为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特色品牌的乡(镇),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3万元补助;对评为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特色品牌的村、农牧家乐、特色业态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1万元补助。 4.支持开发地方特色旅游商品。对开发的旅游商品被评为国家级、省级优秀旅游商品的旅游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0.5万元奖励。 5.支持实施“旅游厕所革命”。对新建或改扩建旅游厕所并达到A级标准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补助。 6.其余各类旅游品牌按照创建标准参照相类似品牌标准执法;已经予以奖励补助的项目,在原有等级基础上提档升级的,再次予以等级差奖励补助。 温馨提示: 此办法的适用范围是红原县内对红原旅游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旅游从业单位和个人。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