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川文旅发〔〕79号)、《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办资源发〔〕30号),经综合考评,以下24家单位达到四川省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标准,现予公示。 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成都市:双流区、彭州市、金堂县 泸州市:古蔺县 广元市:昭化区 遂宁市:船山区、射洪市 内江市:市中区、威远县 乐山市:犍为县 宜宾市:高县 巴中市:巴州区、恩阳区、平昌县 雅安市:荥经县、石棉县 眉山市:青神县 阿坝州:若尔盖县、红原县、黑水县 甘孜州:道孚县、理塘县 凉山州:会理市、冕宁县 公示期为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提出意见,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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