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关于有序恢复车管业务的通告 一、窗口业务实行预约办理 恢复红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红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院内)各类窗口业务。窗口业务只接受电话预约办理,请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上午9:30-12点,下午2:30-17点拨打下面预约驾管业务、违法处理、车辆业务均拨打;各项业务每日预约量为20笔。违法处理(只受理违法本人违法处理业务)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力服务复工复产,经报请红原县疫情防疫指挥部同意,红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自年3月30日起有序恢复车管窗口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二、特别提示 (一)电话预约只接受持有红原县籍有效居民身份证的群众预约,并登记注册有四川省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健康通行码”的人员,持有红原县单位、乡镇制发的出入证明。 (二)车管所受理业务实行“一车一人”、“一事一人”原则,一次一人只能办一次业务,其他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交警大队院内。 (三)倡导业务网上办理。为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车管业务办理遵循“能网办不现场办理”的原则,我们倡导通过交管“”办理业务。 (四)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积极配合开展防疫工作。请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按照电话预约提示的时间,带齐所办业务资料,积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不搭乘陪同人员,出示防疫健康码并积极配合我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登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办公服务区域等防疫工作。 特此通告。 红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年3月27日 信息来源:红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投稿邮箱:hyxrmtz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