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 外 松潘县、红原县、壤塘县、茂县、马尔康市被命名为: “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市)” 近日,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市、区)的决定》(川民宗委〔〕号),命名成都市武侯区等22个县(市、区)为“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市、区)”,其中,阿坝州松潘县、红原县、壤塘县、茂县、马尔康市榜上有名。 长期以来,州委、州政府立足州情,始终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培育和构建起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奏响了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的新乐章。 截止今年12月 全州已成功命名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1个、示范单位4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5个、示范单位18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个。一项项荣誉、一张张喜悦的笑脸、一个个美好的故事,绘就了一幅全州90多万藏羌回汉各族群众守望相助、同心同德,和睦相处、和衷共济的美丽画卷,抒写了一部全州各族儿女成为一家人、结为一家亲、融为一家情,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的民族团结进步感人篇章。 下一步工作如何做? 下一步,全州上下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锐志、更加务实的作风,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推进创建工作,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常盛,让民族团结之歌世代传唱,为加快建设“一州两区三家园”不断谱写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