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政务服务工作的通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2月9日起,我县政务服务大厅将正式对外服务。政务服务场所作为服务群众和企业的第一线,属人群聚集区,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坚决防止疫情通过大厅传播蔓延,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我县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 我县政务服务大厅每天定时开展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窗口工作人员全部采取防护措施上岗。大厅入口设立体温测量点,进入大厅进行实名登记,请您到服务大厅办理业务时带上身份证,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和问询。办事全程请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伴有发热、咳嗽等体温异常或有感冒症状者,暂不允许进入大厅办理业务,劝导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办事群众较多时,将采取临时分流措施,防止人员聚集。 2 1 积极推行“网上办”。大家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在线查询办事指南、办理相关业务。 2 广泛使用“邮递办”。对于无法网上、掌上、自助办理的事项,鼓励群众通过电话咨询、网上申请、线下邮递的方式邮寄资料至政务大厅或各业务单位,由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办结后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 3 特殊事项“快速办”。对涉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事项实行预约办理,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快速优质安全服务。 4 积极推进“预约办”。确需到大厅办理的事项,应通过电话提前咨询并预约,预约成功后由大厅工作人员统筹协调,及时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窗口办理,简化办事环节,最大限度减少大厅逗留时间。 5 提倡“延期办”。非紧急特殊情况,建议广大干部群众延期前往各政务大厅。 6 做好政府服务热线疫情防控接线与处理工作,确保群众疫情防控意见渠道畅通。 7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政府采购开标评审活动的通知》(川财采[]17号)文件要求,疫情响应终止日前,暂停政府采购项目的备案、开标、评审、专家抽取各类业务。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县政务服务工作的理解和信任,也请您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为自己负责、为社会负责。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众志成城、齐心协力、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如有任何疑问,您可以拨打热线或-咨询。 业务咨询、预约联系方式红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红原县医保局窗口 红原县公安局出入境窗口 红原县公安局户政窗口 红原县卫健局窗口 红原县人社工资股窗口 红原县民政局窗口 红原住房公积金中心 红原县发改局窗口 红原县住建局窗口 红原县自然资源局窗口 红原县社保局窗口 红原县就业局窗口 红原县人社信息中心窗口1865293 红原县市场监管局窗口 阿坝州国盾印章公司红原代办点 主管:中共红原县委宣传部 主办:红原县融媒体中心 主编:袁泉 审核:袁泉 编辑:段金晶 供稿:县行政审批局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